省直单位:
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自2020年1月正式上线以来,省直98个部门966家单位入驻,累计成交82.51亿元,其中:采购中小微企业商品75.62亿元,采购两型(首购)产品436.97万元。今年以来,480家省直单位的1900个成交商品巡检结果,描述信息较为规范的商品1804个,占94.95%;成交价格低于电商同期价格的商品共1331个,占70.05%,低于电商同期价格10%的商品共1675个,占88.16%。电子卖场在规范省直单位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采购的同时,对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、强化内控管理、防范廉政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,同时也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,支持了两型(首购)产品采购。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委党校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,强化需求管理,严把小额采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实施优质采购和廉洁采购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部分省直单位电子卖场交易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、需求管理不严、履约验收不到位等问题:直购“自有商品”或高于平均成交价10%触发异常公告22383个,6个月以上未验收结算的订单共计40400个,因省直单位责任无法继续履行而中止的订单33个。商品巡检发现成交价格高于电商同期价格10%的商品225个,描述信息不规范的商品96个,个别省直单位仍未整改或说明情况。
省直单位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,加强采购需求管理,切实履行确认采购需求和市场调研的责任,及时验收结算,及时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,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。异常公告经内控程序说明原因、确属正常的,可转为正常公告;确不能履约,应与供应商协商确认责任后及时公告中止,无法通过协商确认责任的,应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中止;供应商虚假资料谋取成交或成交后不按时履约、两次验收均不合格的,应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不予退还供应商电子增信,通知金融机构缴库。
我厅将加强电子卖场商品巡检和监督检查,将年终异常公告、中止订单以及6个月以上未验收结算订单的数量纳入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考核,通过约谈、通报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问题、完善内控制度。
附件:交易额和交易笔数前30名省直单位名单
湖南省财政厅
2022年9月23日
附件1:
交易额和交易笔数前30名省直单位名单